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国家首批28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建设部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培训基地。
根据教育部《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学生司[2010]6号)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 经教育部批准我院开展单独招生工作,在省招办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依法有序进行,为确保考试安全,深入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维护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秩序,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报名条件
1、符合黑龙江省2013年高考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报名:
(1)报考A、B类考生必须是2013年在黑龙江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往届只包括2010届以后毕业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成绩(外语只限英语、俄语)必须达到C等级及以上,且有两个科目成绩达到B等级及以上。
(2)报考C类考生必须具有高中同等学力(包括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或职业技术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3年单独招生计划为1180名,分为A、B、C三个类别,包括40个专业及方向,在我院网站(http://www.hcc.net.cn)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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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
顺序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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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
1 |
建筑工程技术 |
50 |
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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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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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工程监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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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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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通风空调与制冷方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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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建筑水电技术方向)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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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建筑设备工程技术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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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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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电气消防及设备安装方向)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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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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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建筑设计技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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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房地产经营与估价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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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市政工程技术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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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给排水工程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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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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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材料工程技术 |
45 |
|
17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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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数控技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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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电气自动化技术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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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 |
20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5 |
380 |
|
21 |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
5 |
|
22 |
网络施工与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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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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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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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园林技术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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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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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室内设计技术(陈设艺术设计方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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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室内设计技术(室内设计方向) |
15 |
|
29 |
家具设计与制造 |
15 |
|
30 |
建筑经济管理 |
50 |
|
31 |
市场营销(建筑市场营销方向) |
30 |
|
32 |
物流管理(物资管理方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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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建筑工程管理 |
30 |
|
34 |
工程造价(建筑安装方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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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工程造价(土建装饰方向) |
25 |
|
36 |
物业管理 |
25 |
|
37 |
旅游管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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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酒店管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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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方向)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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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 |
40 |
计算机平面设计 |
15 |
220 |
|
41 |
软件开发与项目管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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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网络施工与管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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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会计(建筑财务会计方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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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旅游管理 |
70 |
|
45 |
酒店管理 |
70 |
|
46 |
服装设计(服装工程方向) |
25 |
|
合计 |
1180 |
注:1、考生不得跨类别兼报专业,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与泰国易三仓大学达成学分互认,在本校完成相应学分后,可免试到易三仓大学相应专业读取本科文凭,并有机会到欧美相关院校继续深造,要求考生具有一定的英语基础。
三、报名
1、2013年我院单独招生工作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221.212.36.212/。
2、按省招办规定,网上预报名考生必须在2013年3月5日—12日在当地招生办现场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3、考(测)试费用为300元/人。(按黑教联[2007]1号文件执行)
4、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由各地、市招生办负责,对报名资格有异议者,由省招生办负责审定。
5、考生本人须在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网址填报专业志愿和技能专长项目,具体时间及时关注网上通知。
6、考生本人须在2013年4月10日—12日到我院招生办现场确认、缴纳考(测)试费用、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安排
1、我院的单独招生考试,在省招考办指导、协调和监督下,由我院自行组织实施。命题、试卷印刷及考务工作由我院自行组织、安排。
2、报考A、B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思辨能力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20分,考试分为A类综合(数学30分、外语30分、物理30分、化学30分)、B类综合(数学40分、外语40分、历史20分、地理20分); 思辨能力考试满分60分;技能专长测试满分为120分。
报考C类考生考(测)试内容由文化课综合考试、计算机技能考试、技能专长测试三部分组成,总分为300分。其中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为120分(数学40分、外语40分、语文40分),外语仅限英语、俄语;计算机技能考试满分60分;技能专长测试满分为120分。
3、报考A、B类考生文化课考试大纲参照《2013年全国普通高考考试大纲》,报考C类考生文化课考试大纲参照《2013年黑龙江省对口升学文化课考试大纲》;思辨能力考试大纲、计算机技能考试大纲及技能专长测试大纲参照《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试大纲》。
4、考试日程及内容:(考试时间以省招办规定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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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测)试内容 |
考(测)试时间 |
考试时间 |
考(测)试形式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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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课综合
(A、B、C类考生) |
2013年4月13日
9:00——11:00 |
120分钟 |
笔试 |
120 |
|
思辨能力
(A、B类考生) |
2013年4月13日
14:00——15:30 |
90分钟 |
笔试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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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技能
(C类考生) |
2013年4月13日
14:00——15:30 |
90分钟 |
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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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专长测试
(A、B、C类考生) |
2013年4月14日
8:00——12:00 |
按实测要求 |
测试 |
120 |
|
2013年4月14日
13:00——17:00 |
5、考(测)试地点: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6、考(测)试实施程序参照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要求执行,要求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五、阅卷、核分
单独招生考试的阅卷、核分工作,由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复查无误后向考生公布。
六、录取
1、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考办领导下进行,4月末学院向省招考办上报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2、文化课综合考试满分的60%即72分为控制线;参加省、市(地区)教育局、体育局组织的文体比赛,取得省、市(地区)单项比赛前8名或省、市(地区)团体比赛前5名的考生,文化课综合考试控制线为60分(考生本人需提供参赛秩序册、成绩单原件),成绩达到控制线及以上者方有录取资格。
3、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4、专业志愿的调剂:在同一志愿报考我院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符合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其他相关要求的专业中。
5、如果总成绩分数相同时,依次按技能专长测试成绩、思辨能力(计算机技能)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6、录取过程中不进行跨类别专业调剂。
7、根据教育部(教学司[2010]6号)“关于2010年部分高等职业院校开展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参加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8、单独招生录取考生学费、住宿费等均按照黑龙江省物价局和省教育厅统一批文的标准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热线: 0451—85915000 85915700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
邮政编码:150025
学院网址: http://www.hcc.net.cn
电子信箱: hjzyzsb@163.com
乘车路线: 黑龙江省哈尔滨火车站站前乘14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对面即到。哈东站站前乘 65 路、66 路公共汽车到“公路大桥”站下车,换乘 213 路公共汽车到“华夏学院”站下车对面即是。
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
假期咨询电话(2012年12月26日-2013年3月3日):15590879017 15590879307 15590879316 15590879071